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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日报:“不敢得罪小偷”令人沉重
  2007年03月01日08:48 【字号 】【留言】【论坛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  据《华西都市报》报道,2月26日,成都一位50多岁的大爷到菜市场买肉,被小偷用镊子夹走了钱包。“把钱还来”,大爷抓住了小偷的镊子,小偷竟掏出匕首恶言相向,并狠狠地把大爷踢倒。小偷溜走后,大爷倒地身亡。大爷与小偷搏斗时,没人上前帮他,市场内的商家表示,“不敢得罪小偷”。

  现场众商户的旁观,小偷的疯狂,一个老人生命的消失―――这些元素交织在一起,令人百感交集。显然,小偷的猖獗与“群体的沉默”形成了鲜明的反差。

  每每有此类事件发生,人们往往会指责“看客”的冷漠,把悲剧的根源归咎于人心不古、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云云。但在笔者看来,切入现实的语境中,围观者的袖手旁观,更反映出一种群体的焦虑,而冷漠只是外在的表象。

  见义勇为,惩恶扬善,是人人皆知的美德。通常,极少有人会对邪恶的横行保持无动于衷。不同的是,有人能够挺身而出,有人却因为诸多“顾虑”而在犹豫彷徨中做了旁观者。是什么让一些“看客”优柔寡断?是什么让“不敢得罪小偷”成了一些人的“共识”?

  面对邪恶,群体性的退缩不前和明哲保身,折射出社会信任的缺失。人与人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,会让一些人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变得自私和世故―――小偷行窃,我挺身而出,如果得不到他人的及时援助,自己有危险怎么办?因而,怀着这种担忧,很多人选择了“观望”;而当这种担忧蔓延开来,众人围观邪恶逞凶的一幕就出现了。

  与群体“观望”相关,市场管理者在这起事件中也没有尽到必要的管理责任。报道中,这个市场内的商家表示,该市场建成两年多来,小偷十分猖獗。那么,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何在?

  “不敢得罪小偷”,不但是一个道德问题,更是一个社会问题。有关部门应该从中有所反思。

来源:《工人日报》 (责任编辑:朱月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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